根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 0 1 7〕46号)以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相关规定要求 ,新建肉制品、农副产品精加工冷藏一体化项目于2019年9月24日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新建肉制品、农副产品精加工冷藏一体化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
建设情况:新建肉制品、农副产品精加工冷藏一体化项目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安居路以北,嘉隆路以西。主要建设食品加工车间、冷库,科研办公楼、辅楼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55hm²,总建筑面积25152m²。
2018年6月25日 ,聊城市东昌府区水务局以东昌水保字[2018]13号文对《新建肉制品、农副产品精加工冷藏一体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进行了批复。
工程于2018年1月份开工建设 ,2018年8月份竣工 。
二、水土保持措施情况
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已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三、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聊城市昌德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光义
联系电话:15964799266
联系邮箱:15964799266@126.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019年9月28日至10月30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提出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一:新建肉制品、农副产品精加工冷藏一体化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二:新建肉制品、农副产品精加工冷藏一体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三:新建肉制品、农副产品精加工冷藏一体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聊城市昌德食品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7日